合作社反垄断豁免制度研究

被引:5
作者
李胜利
机构
[1] 中南大学
关键词
合作社; 反垄断法; 豁免;
D O I
10.19795/j.cnki.cn11-1166/f.2007.12.020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F321.4 [农业合作形式];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合作社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经济组织,与企业不同,具有独特的性质和作用。反垄断法与合作社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实现经济自由、民主和政治民主目标等方面具有相同或者相近的价值和目标。因此为合作社提供一定的反垄断豁免符合法学和经济学理论,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我国法律应当明确给予哪些合作社以反垄断豁免,明确给予行为豁免还是部门豁免,并应规定反垄断豁免的期限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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