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福柯——一个可能影响法律思想的后现代主义评说

被引:3
作者
程春明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
关键词
福柯; 后现代; 权力; 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9.1 [世界];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后现代思想与基于现代性思想的西方法律思想是现代性争论场域中的共存思想,福柯作为后现代主义思想的主要代表,建构了“话语——知识——权力”的新的理论体系,是可以并可能成为西方法律思想的一个重要部分的,然而当代法学界对这一点的重视还不充分.把握福柯对现代法学已经并还可能产生的影响,必须理解思想体系中的福柯和福柯的思想体系以及该体系中对权力的阐释和其社会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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