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举国体制”与《奥运争光计划》的关系——兼论制定新的奥运争光计划的几个问题

被引:19
作者
郝勤
任海
机构
[1] 成都体育学院
[2] 国家体育总局科研所
关键词
奥运争光计划; 北京奥运会; 国际奥委会; 国际奥林匹克体育运动委员会; 体育行政管理; 体育运动; 奥运战略; 运动队;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812.0 [方针政策及其阐述];
学科分类号
04 ; 0403 ;
摘要
<正> 《奥运争光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了适应国内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顺应国际竞技体育发展趋势和规律,针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要求而制定的纲领性文件。第一个《奥运争光计划》(1994——2000年)出台于1995年7月6日,是针对1994年至2000年中国竞技体育发展而制定的计划。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这一《纲要》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新世纪开始以来,尤其是北京申办2008年奥运会成功后,应该重新制定2001年至2008年新的奥运争光计划。从目前情况看,这项工作滞后了。在2002年7月22日下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制定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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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新世纪体育改革发展之探讨.[M].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编;张万增主编;.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