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学校性质的行政法分析

被引:18
作者
胡发明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高等学校; 行政法分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从民法上来讲 ,高等学校是事业法人 ,而在行政法上 ,我国的公立高等学校是行政主体 ,政府与其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在高等学校内部 ,其与教师、学生的关系是一种公权力关系、外部关系和契约关系 ,是行政契约的扩张、延伸 ,因此 ,其关系后果是一种行政后果 ,应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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