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制宪权和修宪权的同质性

被引:2
作者
陈斯彬
机构
[1] 华侨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制宪权; 修宪权; 同质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从各方面比较得出制宪权和修宪权具有同质性。社会变迁和代际更替带来了人民意志必然的变迁,必须承认后代人同样享有制宪权。但是社会发展具有延续性,后代人不必主张完全的制宪权,因此代之以修宪权。修宪权是制宪权的转化,这解释了同质性的命题。并且,修宪权有其独立的形态,它是制宪权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当代中国相对频繁的修宪是难免的,认识修宪权和制宪权的关系对行宪修宪实践将有着诸多启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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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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