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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
被引:1
作者
:
孙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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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孙晓文
[
1
]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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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不详
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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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长春税务学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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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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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不详
机构
:
[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2]
长春税务学院
来源
:
保险研究
|
2004年
/ 08期
关键词
:
存款保险;
金融体系;
金融风险;
存款人利益;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842 [中国保险业];
F832.2 [银行制度与业务];
学科分类号
:
120404 ;
020204 ;
1201 ;
摘要
:
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入世后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日益扩大 ,金融业竞争越来越激烈 ,金融风险不断增加 ,因此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 ,从实际情况出发 ,建立一个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其总体模式可设计为 :由国务院授权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保监会领导 ,以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主要目的 ,强制经办储蓄存款业务的境内所有金融机构投保 ,建立集监管援助、理赔等功能于一体的存款保险体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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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3 / 25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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