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被引:1
作者
李国武
机构
[1] 德州师专政治系
关键词
按劳分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014.4 [国民收入与分配];
学科分类号
0201 ;
摘要
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制度的主要内容。混合分配方式的出现与发展没有改变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将在混合分配方式中得到具体体现。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一致的、同步的。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配形式中,按劳分配仍占主体地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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