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礼道歉责任与法人名誉权的救济

被引:6
作者
蔡立东
杨晔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人名誉权; 赔礼道歉; 责任; 精神损害; 公开道歉; 利益平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赔礼道歉责任作为民事权利救济方式,在法人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被普遍适用。司法实践对赔礼道歉的具体功能认识模糊,学界则认为该责任的功能在于弥补精神损害,法人因不具有精神从而不得请求赔礼道歉。确认赔礼道歉能否作为法人名誉权的救济方式,不应当以法人是否具有精神为抉择标准;而应当考察法人名誉权保护与赔礼道歉功能的关系,兼顾加害人与受害人双方利益。赔礼道歉作为衡平性责任,能够适用于救济法人名誉权,但必须严格限定其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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