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司出资行为 维护资本法定原则的严肃性——浅析《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对工商执法的借鉴意义

被引:2
作者
翁慧明
机构
[1] 江苏省泰州工商局
关键词
抽逃出资; 工商部门; 股东资格; 《公司法》; 执法; 法定原则; 严肃性; 工商; 借鉴意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1 [企业法、公司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针对当前《公司法》执法实践中争议较多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抽逃出资的认定、公司与高管连带责任、第三人垫资的法律责任等法律现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6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三》虽不像法律条文一样可以直接作为工商部门的执法依据,但都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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