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的法律性质——兼论原因理论的发展

被引:16
作者
刘家安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关键词
交付; 原因理论; 无因主义; 要因主义;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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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罗马法上 ,交付本身并未被赋予所有权移转的意思。罗马法通过对原因的要求来控制交付的效力。按照罗马法法律渊源本身对交付原因的定位 ,交付的性质原则上应该是要因的。由于对罗马法上的清偿原因缺乏充分的了解 ,中世纪的法学提出了误信原因的原因理论 ,从而使在要因交付的框架下孕育出抽象的无因理论成为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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