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刑事案件管辖的合理模式——从实践探索看改革前景

被引:10
作者
唐立 [1 ]
叶宁 [2 ]
机构
[1]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
[2]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 刑事案件管辖; 司法改革; 司法公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D926.3 [检察院];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试点改革已在北京、上海展开。当前的试点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跨区划检察院的组织体系和管辖制度都已具雏形。但是,从试点改革反映的情况看,刑事案件管辖的制度设计目前存在受案范围较窄、未能完整体现四中全会决定确立的改革目标、管辖机制运转不甚顺畅等问题。这些问题源自试点改革规划中机关地位与建制不明、立法授权缺失以及各诉讼机关关系未理顺等深层次原因。要进一步深化跨区划检察院改革,建立合理的刑事管辖制度,应当在试点改革阶段针对深层的体制性局限进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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