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基层林业站的作用

被引:11
作者
张锐
王晶芳
机构
[1] 辽宁省本溪县林业局
关键词
林权制度改革; 林业站; 管理;
D O I
10.13387/j.cnki.nmld.2008.05.051
中图分类号
F326.2 [林业];
学科分类号
120302 ;
摘要
做为辽宁省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本溪县首先于2005年3月在东营坊乡开展改革试点,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05年9月在碱厂、南甸、田师付3个乡镇进行全县第一批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于2006年6月在连山关、草河城、草河口、草河掌、小市、清河城、高官余下7个乡镇和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启动第二批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因此,适时加强基层林业站管理建设,从根本上转变和强化林业站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对新时期集体林业的良好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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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15 / 116+122 +122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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