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地方后中央: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一种思路——兼论《重庆市行政程序暂行条例》(试拟稿)的问题

被引:7
作者
江必新
郑传坤
王学辉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
[2]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行政程序立法; 思路; 先中央后地方; 暂行条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文章认为 ,行政程序立法是一项艰巨而繁杂的系统工程 ,在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的思路上可考虑“先地方后中央”的模式。本文三位作者经过将近一年多时间的努力 ,提出了一份《重庆市行政程序暂行条例》(试拟稿 ) ,为中国行政程序立法“先地方后中央”的模式进行了身体力行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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