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场所安全责任的合理边界

被引:35
作者
汤啸天
机构
[1] 上海大学法学院科研处上海市
关键词
经营者; 消费者; 人身财产安全;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4.03.017
中图分类号
D923.8 [民事其他法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经营者场所安全责任,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因为经营场所的安全未能达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从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责任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对象三方面,安全责任随着服务延伸而扩展。受害人与经营者就场所安全责任发生的争议主要是: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比例赔偿还是全面赔偿,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经营者承担的场所安全责任应当以防范设施有效、警示明确、管理谨慎周到、制止侵害果敢、实施救助及时、保全证据妥善作为合理边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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