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生物信息安全的法律保护——以人脸识别为例

被引:38
作者
张勇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关键词
人脸识别; 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生物信息安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随着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个人敏感信息,所蕴含的个人信息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在此基础上,应当确立风险预防及利益平衡原则以保障个人生物信息安全。在生物信息安全法律领域,我国现有的私法和公法保护模式都难以实现体系化保护。我国应以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综合性立法为契机,通过相关行政法与刑法的衔接协调,构建个人生物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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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57 / 168+255 +255-256
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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