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河口河海分界与河口海域管理研究报告

被引:2
作者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广东新经济杂志社课题组
杨明
机构
关键词
珠江河口; 水利部; 河口管理; 分界; 海域管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P72 [区域海洋学];
学科分类号
0707 ;
摘要
<正>一、珠江河口海域的管理现状与管理问题1、管理现状2008年2月温家宝总理亲自签批、国务院发布实施《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对包括珠江河口在内的广东省海域范围(含海岸线)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图示。至此,根据2002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此前尚存争议的珠江河口海域范围及海域管理的行政主体应该是清晰和无异议的。即广东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是《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规定的珠江河口海域管理的行政主体。但实际上,广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此并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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