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向国际贸易规范靠拢——中国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外贸领域

被引:2
作者
姚苏烽
机构
[1] 外经贸部发展司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 私营; 经营活动; 非公有经济; 经济成分; 外贸领域; 自营进出口权; 国际贸易规范; 非公有制企业; 进出口经营权; 福建省泉州市; 成都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
D O I
10.14114/j.cnki.itrade.1999.03.006
中图分类号
F121.2 [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1998年10月1日,外经贸部以1998年第1号部令的形式发布了《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这是外经贸部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对外贸易领域首次制订单项法规,1999年1月1日,第1号部令正式开始实施。1月4日,外经贸部批准20家私营生产企业首批获得自营进出口权;2月5日,第二批41家私营生产企业获得了自营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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