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立法的“便利性”特征及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7
作者
曾文革
肖峰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欧盟;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便利性; 启示;
D O I
10.19525/j.issn1008-407x.2013.03.014
中图分类号
D99 [国际法];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需要将保护消费者利益、提振消费者信心作为核心,政府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机制能及时对消费者诉求和提供的信息做出反馈。在这方面,欧盟食品安全立法通过EFSA相关职能的设置、信息透明化建设、食品标准制定、消费者监督能力建设和对经营者强制性要求等,建构起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便利性"社会监督机制。欧盟的经验对我国保障食品安全中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功能有以下重要启示:社会监督以构建监督法律关系为前提;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透明化和安全标准建设;食品安全社会监督要朝着"以人为本"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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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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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监督学[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毛宏升主编,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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