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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
被引:26
作者
:
李庆海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沈阳工业大学经济法系
李庆海
机构
:
[1]
沈阳工业大学经济法系
来源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
1999年
/ 01期
关键词
:
民事责任能力;
《民法通则》;
过失;
民法理论;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
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 O I
: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1999.01.010
中图分类号
:
D923.04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关于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目前在我国民法理论中,笔者认为确实是一个非常混乱的问题,多有把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责任能力不加区别,混为一谈之说。如彭万林先生主编的《民法学》中认为:“什么人才具有责任能力?一般而言,人达到一定年龄之后,就自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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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9 / 72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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