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应实行“权利一致”和“同时抵押”原则。但在房屋和土地实行分别管理的地区,客观上容易出现房地产分别抵押的情形。关于房地产分别抵押是否有效,司法界有不同的观点。从谨慎的原则出发,以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为基础,对房地产分别抵押给银行带来的法律风险以及银行如何运用房地产“同时抵押”原则进行了分析。银行接受房地产分别抵押存在抵押无效和抵押权落空两种风险。银行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一般应坚持房地产“同时抵押”和房屋、土地双双登记原则,同时就划拨土地使用权上的建筑物抵押和房地产 “分割”抵押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