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新《公司法》在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强化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和确立公司财务法定审计制度等方面加强了制度保障,从外部相对改善了本土CFO在公司内的职业生态环境。组织行为学的相关研究表明,公司高层管理团队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一个配合默契的乐队,在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主旋律下各自扮演着形色各异的角色。本刊曾经在《2005中国CFO生存状况调查报告》中提出,本土CFO阶层的全面崛起需要“反求诸法”和“反求诸己”两大要素。前者充分显示了硬性的契约精神对CFO职责顺利履行的重要性,而后者则需要大量软性的、非制度化的智慧和努力才能实现。为此,本刊于2006年新年伊始,选择了“CEO与CFO的关系”作为调查和研究的重要方向,面向200位国内上市公司和部分成长型企业的CFO发放了调查问卷,最终回收有效问卷96份。经过统计分析之后,我们形成了国内第一份全面分析CEO与CFO之间关系的研究报告,系统梳理了本土CEO与CFO之间大到公司治理层面、小到私人关系之间的关系总谱,力图寻找CEO与CFO之间的关系平衡点,为众多本土CFO的职业生涯寻求“知彼解己”的成功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