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碳交易法律规范的软法性研究

被引:5
作者
黄小喜 [1 ,2 ]
郑远民 [1 ]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关键词
国际碳交易; 法律规范; 软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9 [国际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国际碳交易法律规则存在非统一性和非完整性,在其法律效力上表现出软法性。它在适用上具有易于妥协、促成更广泛、更有效的深层次国际合作等优势,但也具有不利于国际碳交易可持续发展的阻碍作用。其直接原因在于为减缓、适应、资金和技术等四大主题谈判中因"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不同解释所引发的矛盾,内在表现为该软法制定者背后的政治博弈与利益较量;外在表现为目前国际社会达成的具有强制性的碳交易的法律条约数量较少、国际原则和国际习惯法发展的态势明显、替代性的可操作的法律制度和机制增多但强制力都较弱等。因此,必须强化国际碳交易法律规则的规范化,实现软法的规范之治。
引用
收藏
页码:71 / 76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国际软法何以可能:一个以环境为视角的展开 [J].
何志鹏 ;
孙璐 .
当代法学, 2012, 26 (01) :36-46
[2]  
责任转型与软法回归:《哥本哈根协议》与气候变化的国际法治理[J]. 李 威. 太平洋学报. 2011(01)
[3]   论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转型 [J].
李威 .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26 (05) :36-43
[4]   《哥本哈根协议》:软法在国际气候制度中的作用 [J].
吕江 .
西部法学评论, 2010, (04) :109-115
[5]   国际法中的“软法”现象探析 [J].
万霞 .
外交学院学报, 2005, (01) :94-99
[6]  
国际法的局限性[M]. 法律出版社 , (美) 戈德史密斯 (Goldsmith, 2010
[7]  
国际法概论 .2[美]马克.W.贾尼斯. 中信出版社 .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