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随机分层取样加1:1条件配对法确定样本。应用韦氏儿童智力量表、Ru-tter儿童行为量表和婴儿-初中学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对合肥市204对独生与非独生子女进行智商、行为和社会生活能力的测定。结果表明,独生组的平均智商是109.2,非独生组的平均智商是102.3(P<0.01);行为问题发生率:家庭行为问题的发生率独生组是8.8%,非独生组是3.9%(P<0.05)。学校行为、广泛性行为和总行为问题的发生率独生组均稍高于非独生组(P>0.05);社会生活能力的总量表分,独生与非独生组分别是10.7和10.8(P>0.05)。在粗分分项分析中,学前组独生子女的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显著低于非独生子女,而运动和交往能力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中小学年龄组中独生子女的自我管理能力仍显著低于非独生子女。提示独生子女的智力发育较非独生子女好,而家庭行为问题和社会生活能力中的自我管理能力较非独生子女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