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署名权

被引:2
作者
胡知武
机构
关键词
署名权; 演绎作品; 二次著作; 《伯尔尼公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 署名权作为一种精神权利其确切的含义是:法律确认作品署名人是作品的创作者,即法律赋予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基本内容是作者有权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原件或非原件上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艺名、别名或者假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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