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自动续期”不等于无偿使用
被引:8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于永建
[
1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崔永林
[
2
]
机构
:
[1]
甘肃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
山东省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
:
中国土地
|
2009年
/ 05期
关键词
:
自动续期;
房子;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物权法;
民法;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正>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149条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以下简称"自动续期")。这一规定给了人们无限遐想,也引起了一些争论。如有的人认为,自动续期就等于不再经过批准,只要房子不倒就可以无限期使用;还有的认为,自动续期就是不需要再缴纳
引用
收藏
页码:37 / 37
页数:1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