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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酌定不起诉制度
被引:83
作者
:
陈光中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陈光中
机构
:
[1]
中国政法大学
来源
:
中国刑事法杂志
|
2001年
/ 01期
关键词
:
酌定不起诉;
法理基础;
改革建议;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在提起公诉问题上,我国采取起诉法定原则兼起诉便宜原则,这两项原则都有其深厚的法理基础。起诉法定原则是由公平和平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和控审分离原则所决定的;而起诉便宜原则则体现着非犯罪化与轻刑化的刑事政策、刑罪个别化的刑事政策、公益利益的考虑和诉讼效率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酌定不起诉制度的作用,针对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四项改革建议,即适当放宽酌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简化酌定不起诉的运作程序、试行听证程序,加强酌定不起诉程序的透明度和完善酌定不起诉的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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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4 / 81
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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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刑法的价值构造.[M].陈兴良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2]
论犯罪与刑罚.[M].(意)贝卡里亚(Beccaria;Cesare)著;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3]
法的形而上学原理.[M].(德)康德(Kant)著;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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