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治理下的国家主导与社会自主——社会管理及其制度创新

被引:29
作者
陶建钟 [1 ,2 ]
机构
[1] 浙江行政学院“科学发展观与浙江发展”研究中心
[2] 浙江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关键词
复合治理; 社会管理; 国家主导; 社会自主;
D O I
10.16235/j.cnki.33-1005/c.2014.01.017
中图分类号
D63 [国家行政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国家主导社会自主"的复合治理模式,应当是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选择,内在映照着"强国家-强社会-强公民"的治理格局。国家主导从根本上讲是指国家对于制度供应的优先性,也是这种模式得以获得其合法空间的前提。社会自主,从根本上讲是指社会对自身领域内的社会事务进行自我裁量的权利,其目标在于自发秩序的生成及其扩展。而公民增权,不仅仅是指公民权利的获取与确认,更指公民权能的提升与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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