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是对轻率离婚的限制和约束

被引:30
作者
马忆南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登记离婚的程序中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通过立法形式为登记离婚增加难度的这一做法引起了热议。笔者个人是赞成这个制度的。一、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必须反对轻率离婚在中国的离婚制度发展史上,无论是新民主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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