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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刑事和解制度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被引:1
作者
:
郭艳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安徽经济技术学校
郭艳
机构
:
[1]
安徽经济技术学校
来源
: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
2007年
/ 01期
关键词
:
刑事和解;
必要性;
现实意义;
D O I
:
10.13985/j.cnki.34-1227/c.2007.01.013
中图分类号
: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目前,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大量增加,用犯罪化、刑罚化的手段处理这些轻微刑事犯罪,不利于刑事目的的实现。同时,由于我国人口多、诉讼案多的特殊国情,加之司法资源短缺,导致大量案件积压,久拖不决,致使刑事被害人的直接损失无法得到相应补偿而长期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这些都不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因此,根据国情和司法实践需要,在刑事诉讼中设立刑事和解程序是完全必要的具有重大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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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0 / 41+59 +59
页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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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业务指导.[M].戴玉忠主编;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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