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立法模式

被引:7
作者
罗涛
机构
[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美国; 新能源; 可再生能源; 大型综合性法案; 立法模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6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美国在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立法过程中,将单一法案与综合性法案相结合、专门法案与配套法案相结合,尤其是大型综合性法案是美国能源立法的一大特色。大型综合性法案的特点是兼收并蓄、自成一体,它是美国执行国家能源政策的重要渠道,完善能源立法的重要手段,推进能源立法的重要平台。理解大型综合性法案需要以美国独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制为背景,进行换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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