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教义学

被引:12
作者
尼尔斯扬森
朱晓喆 [1 ]
沈小军 [2 ]
机构
[1]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 安徽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教义学; 民法; 体系思维;
D O I
10.19563/j.cnki.sdfx.2016.01.011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民法教义学的目标在于,以科学方法有序和稳固地重构现行私法,尤其意味着:体系思维。在这个意义上,教义学可以定义为"一个语句的体系",这些原理在概念—体系上贯穿现行法,进而将其归结为一些抽象的制度,以便引导法律的适用。法教义学可以稳定法律论证特定的概念、体系或其他被普遍认可的前提;它建立起一些有约束力的基本概念、表达模式和秩序观念——也就是关于法律论证的标准。
引用
收藏
页码:98 / 105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Ver?nderungen der Grundrechtsdogmatik[J] . Uwe Volkmann. JuristenZeitung . 200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