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分析深圳市申请医学鉴定的病残儿童病种构成,探讨高发病种的防范措施。【方法】将深圳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过去三年审理的病残儿鉴定资料按先天与后天性疾病,遗传与非遗传性疾病分类,逐年比较男女两组遗传病的发生率。非遗传病组分为11种类型,与医学鉴定常见的14种疾病一起逐年列出患儿的例数,并标注国际疾病分类标准编码(ICD-10)。【结果】2003年1月2005年12月,深圳市受理病残儿鉴定总数340例,每年平均占户籍人口0.069‰,其中男207例,女133例,男女性比1.56∶1;先天性疾病124例,后天性疾病216例,分别占鉴定总数的36.5%和63.5%;遗传病17例,其中男8例,女9例,男女患病率差异无显著性(P>0.05)。非遗传病组,例数排在前6位的疾病类型:神经系统疾病、先天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精神行为障碍、视觉与听力障碍、血液病与恶性肿瘤。例数排在前6位的常见鉴定病种:脑瘫、孤独症、弱智、先天性心脏病、视觉障碍与癫痫。【结论】要重视病残儿童病种变化的监测,加强高发病种的防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