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警示义务——严格责任抑或过失责任?——试论美国《第三次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法》第10条的归责原则

被引:3
作者
陈承堂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
关键词
售后警示义务; 严格责任; 过失责任;
D O I
10.16064/j.cnki.cn34-1003/g0.2003.03.015
中图分类号
D971.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1997年5月,争议长达四年之久的《第三次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法》终于出台了,但孕育于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402条A款规定的严格责任的框架之下的售后警示义务,其归责原则仍是严格责任,还是过失责任,则不无疑问。本文从售后警示义务出台的背景出发,并运用汉德公式将其层层剖析,得出其是以过失责任构筑其归责原则的。
引用
收藏
页码:74 / 78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法律的经济分析.[M].(美)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著;蒋兆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