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发明成果对专利制度的挑战——以遗传编程为例

被引:32
作者
季冬梅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遗传编程; 专利权; “三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生活带来诸多机遇和挑战,在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下,以遗传编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自动生成的技术方案,对于传统的专利授权条件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标准适用带来新问题。人工智能发明物能否获得专利法的保护,受到学术界与理论界的广泛关注。专利制度对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激励效应促使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与创新。基于传统的"三性"要求,专利授权范围的界定不能"一刀切",其需结合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贡献大小、普及程度、技术特征等具体情形不断调整,实现专利法律制度稳定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引用
收藏
页码:59 / 66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7 条
[1]  
Java遗传算法编程.[M].雅各布森;坎贝尔.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
[2]  
知识经济时代专利制度变革研究.[M].王太平.法律出版社.2016,
[3]  
我们最后的发明.[M].詹姆斯·巴拉特.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4]  
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M].威廉·M.兰德斯;理查德·A.波斯纳.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
[5]  
R的极客理想.[M].张丹.机械工业出版社.2014,
[6]  
专利法.[M].崔国斌;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7]  
论一般法律.[M].(英) 边沁; 著.上海三联书店.2012,
[8]  
激励法学探析.[M].倪正茂; 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
[9]  
知识财产法哲学.[M].(澳) 德霍斯; 著.商务印书馆.2008,
[10]  
政府论两篇.[M].(英)约翰·洛克(JohnLocke)著;赵伯英译;.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