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

被引:3
作者
罗涛
机构
[1]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关键词
收益权; 自益权; 科技成果处置权; 教育部直属高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04 [科学技术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正>让财政部代表国家行使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固然是出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考虑,但是也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进行。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是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两项关键的权利,如何进行权利分配与资助模式有关:企业资助大学和科研院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可以由资助方和承担方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获得解决;而国家资助大学和国立科研机构产生的科研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则不完全由大学和国立科研机构掌握,尤其处置权主要仍在财政部手中,大学和国立科研机构面临无权的尴尬境地,严重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深化改革,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理应得到充分重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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