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引咎辞职制度之忧思

被引:16
作者
贺日开
机构
[1]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引咎辞职; 责令辞职; 公务员; 政治责任; 法律责任;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7.06.006
中图分类号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公务员法》引咎辞职制度引人三忧:一忧含义不明,难以执行;二忧制度运行,变形变质;三忧消极影响,不容忽视。鉴于引咎辞职赖以生成的条件短时期内在我国难以具备,与其去打造一件作用有限的监督武器,不如严格执法,加大对领导干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这才是打造责任政府,促进民主进程的正道和捷径。故建议在修改《公务员法》时,删除引咎辞职条款,使其回归道义责任之本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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