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排污权初始分配的问题与对策

被引:8
作者
王清军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初始分配; 断片化; 分配主体; 接受主体; 分配规则;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2.01.011
中图分类号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断片化造成初始分配过程虚置,原因在于分配过程和交易过程风险、成本与收益不一;分配主体权责不明,非正式法律渊源成为权力配置主要依据;分配接受主体确定方面,未进行同质性、规模与数量的统筹考量;具体分配规则体系单一,拍卖异化且与占有规则难以兼容等。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思路包括将初始分配纳入排污权交易制度一体化规范,建立统分结合、权责分明的排污权初始分配体制,根据数量(规模)、属性(同质异质)及污染贡献程度确定分配接受主体并细化准入退出机制,以及建立一种分配方式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共存的分配规则结构体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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