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煤田生态补偿费用估算及标准确定

被引:9
作者
吕雁琴 [1 ,2 ,3 ]
马延亮 [4 ]
机构
[1] 新疆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
[2] 新疆大学新疆创新管理研究中心
[3] 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4] 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经济研究院
关键词
生态补偿费用; 生态补偿标准; 煤炭资源开发; 准东煤田;
D O I
10.13448/j.cnki.jalre.2014.06.015
中图分类号
X196 [环境经济学]; F426.22 [];
学科分类号
02 ; 0201 ; 020106 ;
摘要
确定补偿标准是构建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内容。以我国最大的整装煤田-新疆准东煤田为例,分别从土地恢复治理费用、煤矸石治理费用、水污染治理费用、大气污染损失费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损失、生态环境维护成本等六个方面估算其2010年生态补偿总费用,结果为51243.18-97287.86万元,相应的生态补偿标准上下限为17.08-32.43元/t。在分析新疆煤炭企业实际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建议目前应按照生态恢复治理成本(即补偿下限)确定准东煤田的生态补偿标准,而补偿上限可作为远期目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逐步实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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