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带来的机遇

被引:5
作者
李伟
机构
[1] 外经贸部研究院亚非研究部副主任
关键词
东盟国家; 中国; 时间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由关税区; 经济特区; 自由贸易区; 早期收获;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752.7 [与各国贸易关系];
学科分类号
020206 ;
摘要
<正> 2002年11月4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和东盟十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是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进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框架协议》的目标是与东盟结成全面经济合作伙伴,核心内容是确定自由贸易区的目标、范围、措施和时间,为自由贸易区奠定法律基础。中国和东盟双方就自由贸易区的时间框架和“早期收获”的原则达成了一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时间为2010年,此时间框架仅包含中国与东盟6国(文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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