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产权制度的完善

被引:5
作者
陈维达
机构
[1]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政府产权; 社会公有产权; 国家所有制; 国有产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1 [社会经济结构与体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政府产权是政府所拥有的财产权利,它既具有一般产权的性质,又具有特殊性。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政府产权是公有产权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代表,政府产权与国家权力相结合,又成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基础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使政府产权发生了重大变革,政府产权退缩为仅仅是公有产权的一种形式,并且在政府产权内部出现了层级产权和不同产权权利的分割。但在经济转轨时期,政府产权制度还存在产权不清、权责不明的缺陷,需要在弄清公有制不同层次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公有产权与政府产权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对公有产权和政府产权加以明确界定,才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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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马克思;恩格斯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编.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