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范与化解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遭遇到的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住房、失学、贫困、灾害和冤屈等社会风险,就需要建立起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模糊保障对象和忽视社会预防”的缺陷,需要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势,创新社会保障和理论制度体系。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动态预警、“防保结合”的基本原则,应当由“十大保障支柱”和“四大保障层次”所构成。一旦构建出科学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但有利于社会的全面和谐,而且可以使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走向成熟和定型,并为社会保障立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