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获得证据地位的内在逻辑

被引:9
作者
张继成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命题; 证据地位; 逻辑关系; 语义分析; 诚实证据;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11.04.015
中图分类号
D915.13 [证据制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事实是证据的应有内容,命题是事实的唯一表达方式,命题的证据地位是在竞争过程中获得的。证据命题与要证命题存在的逻辑关系使证据的存在成为必要与可能,逻辑关系不同相关性也就不同;证据命题的真是通过存在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传递给要证命题的,因此,相关性是命题获得证据地位的逻辑依据。能否与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相符合是命题能否获得证据地位的法律依据;语义分析方法是判断一命题能否获得证据地位的逻辑方法。与事实相符合是综合命题的成真条件,判断一命题能否获得证据地位就是要看它能否与经验事实相符合。这就是相关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之所以是命题获得证据地位(成为诚实证据)的内在逻辑。
引用
收藏
页码:63 / 77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1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