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调整思考

被引:4
作者
陈笑凯
机构
[1] 中规院(北京)规划设计公司规划设计三所
关键词
风景园林; 风景名胜区; 用地分类; 调整; 协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U984.18 [特殊分区规划];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在城乡规划"全域管控"和"多规合一"背景的要求下,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性。如何在明确保护风景名胜区土地资源的同时,综合考虑其与城乡用地分类和土地利用分类的衔接,是保障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分。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调整应着眼于风景资源保护的根本目的和实际管理面临的困难,加强风景游赏用地的适用性和游览服务设施用地的对应性,协调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用地分类,从而切实提高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对土地管理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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