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切实改善集中式供水的水质卫生状况,预防介水传染病发生。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对集中式供水的末梢水的色度、浊度、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6项指标进行采样、检测、评价。结果(1)发现在所有411件监测不合格的末梢水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占13.63%,乡镇及企业自办集中式供水占86.37%。(2)因色度、浊度、余氯三者之一、之二或之三不合格的有285件,占不合格总数的69.34%;因微生物或微生物和色度、浊度、余氯三者之一、之二或之三不合格的有126件,占不合格总数的30.66%。结论(1)城市集中式供水末梢水的检测不合格率明显低于乡镇及企业自办的集中式供水,加强乡镇及企业自办的集中式供水的制水工作是今后改水工作的重点。(2)在制水过程中,加强水源水的自然或物理沉淀和消毒工作,可以明显提高所供水的卫生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