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出售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被引:1
作者
林志新
曹学友
机构
[1] 空军后勤学院七系
关键词
应收账款; 折让; 销售退回; 追索权; 金融; 偿还请求权; 财政金融; 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5 [企业财务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摘要
<正> 出售应收账款又称应收账款让售,是指企业通过向金融机构出售自己拥有的应收账款,来筹措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出售应收账款这种筹资方式在我国将得到很大发展。出售应收账款可分为无追索权让售和有追索权让售两种情况,笔者现参照国际上的有关做法,分别就此介绍如下:一、无追索权让售的会计处理无追索权让售是指应收账款购买方即金融机构要承担收取应收账款的风险,即承担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而出售方则承担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或销售退回的损失。为此,金融机构在购买应收账款时一般要按一定比例预留一部分余款,以备抵让售方应承担的销售折扣、折让或退回的损失,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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