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行政分权视阈中的地方公共团体研究

被引:3
作者
让玛丽蓬蒂埃 [1 ]
施思璐 [2 ]
机构
[1] 法国巴黎第一大学
[2] 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公法学与税法学博士学院
关键词
行政分权; 地方公共团体; 公务法人; 地方分权制度; 监督手段;
D O I
10.16326/j.cnki.1008-7168.2014.01.010
中图分类号
D523.5 [地方行政、地方自治];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法国地方分权制度经过近30年的发展,地方自治得到了确认,地方民主也获得了发展。法国地方分权的发展不但关系到法律基本制度的建设,如公法人制度的建立和以法律形式明确各个权限的分配,而且涉及机构的独立化、普遍选举的推动以及公务法人的多样化发展和合理分类,还涉及建立必要合理的监督手段使地方的积极性在中央的监控下良性有序地发挥。对地方公共团体概念的把握是了解法国地方分权制度的关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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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法国行政法[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王名扬, 2007
[2]  
论法国公法中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 .2 王建学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