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之法律效果

被引:3
作者
于海纯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关键词
说明义务; 违反; 法律效果;
D O I
10.19525/j.issn1008-407x.2008.02.014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我国《保险法》第17条、18条规定了保险人的说明义务,但未规定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之法律效果。文章认为,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可致投保人撤销权之发生、保险人责任免除权之丧失和投保人损害赔偿请求权之成立,以及投保人所受损失、所失利益之赔偿和过失相抵等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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