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和珠江三角洲宗法制比较研究

被引:16
作者
叶显恩
机构
[1]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关键词
徽州; 宗法制; 宗族组织; 大族; 珠江三角洲; 广东; 宗族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07 [研究、考订、评论];
学科分类号
060202 ;
摘要
<正> 宗法制度的故乡本在北方的黄河流域。起源于氏族公社,盛行于西周。尔后,虽然几经改变其形式和内容,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但前后依然有一脉相承的关系。随着汉族与各少数民族间的相互融合,宗法制也逐步向周边地区扩展。到明代以后,作为越人故地的东南地区,宗族组织反而更加盛行。得益于商业化的一些单寒家族,冲破宗法制为官宦世家所垄断的藩篱,也修坟墓祠堂,撰写族谱,置族产,按照宗法制的原则组织起来。宗族组织因而趋向民间,逐步庶民化,普及化。宗族组织也因而成为社会结构的基础,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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