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防卫权主体之审视

被引:15
作者
韩轶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2] 湖北武汉
关键词
特殊防卫; 暴力犯罪; 受害人; 公正;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2.01.005
中图分类号
D924.11 [犯罪];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5 ;
摘要
现行《刑法》将特殊防卫权主体界定为公民有失偏颇。从刑法公正角度考虑 ,应将现有特殊防卫规定中“防卫他人”归入一般防卫使之遵循一般防卫的规定 ,而将特殊防卫严格限定在“自我防卫”的范围之内。如此 ,才能在防卫行为人和不法侵害人之间找到一个利益保护的最佳平衡点 ,使双方所受到的损失都是相对最小的 ,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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