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事由与改判标准

被引:4
作者
邬红旗
机构
[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再审事由; 既判力; 证人证言; 证据不足; 适用法律错误; 再审案件; 裁判; 法律溯及力;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 [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正> 一、对再审事由的思考 (一)因“确有错误”而提起的再审 认为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一致规定的再审事由或立案标准。这就是说,我国三大诉讼法规定提起再审必须发现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然而,在这个再审的事由中,“确有错误”的定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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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证据学.[M].陈一云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 [2] 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M].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1,